公投法修法 中選會提七修正方向
2018/12/14 06:00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今年選舉引發諸多爭議,中選會代理主委陳朝建昨列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時,兩度為選務安排不周向外界致歉。他並提出「延長公告完成到投票之期限」、「放寬公投綁大選規定」及「排除限制人權提案」等公投法七大修正方向,並允諾半年內提出相關修正草案。
陳朝建昨提出的七大修法方向,首先是延長公投案從公告完成到投票的期限,預計從現行一到六個月修正為三到六個月或四到八個月,以利人民理解公投內容及方便選務單位作業。其次則是修正「公投法」第廿三條,將公投「應」與六個月內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的規定,放寬為「得」同日舉行。
另鑑於同性婚姻相關公投引發人權疑慮,陳朝建表示未來可能會推動修法,排除所有限制、剝奪基本人權的公投提案。其他修法方向還包括將公投案主文字數限縮在卅字內、提案人名冊應檢附身分證影本、連署人名冊應一次提出、投票日不得宣傳公投等。
陳朝建強調,中選會將在半年內提出「公投法」修正草案,且屆時會一併提出公投不在籍投票的配套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