謠言終結站》趙怡翔人事案違反三法令? 外交部駁斥
2019/01/24 06:00
網傳內容:有媒體引用「外交部駐外代表機構組織規程」、「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與「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等法規,指控外交部任用一等諮議趙怡翔擔任駐美代表處政治組長,違反上述3項法令,並指控外交部設立新的駐美代表處人事編組表,企圖規避中央法規。
查證結果:外交部說明,「外交部駐外代表機構組織規程」,自2012年9月「駐外機構組織通則」施行後,就已不再適用,既不適用,所謂觸法就不存在。另現行駐美代表處編組表於2013年1月訂定,即有「組長」的對外名義,非編制職稱,不列官職等、不涉薪俸待遇,均曾報行政院核定,並無規避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