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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立委喬刑案 檢座曾勁元記過

2009/12/12 06:00

〔記者項程鎮、吳岳修/台北報導〕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昨天決議對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曾勁元記過兩次,懲戒理由是曾協助有案在身的民進黨立委柯建銘處理刑事案件,公懲會認為曾行為明顯不當,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

曾勁元表示,第一次公懲會的處分與監察院報告牴觸,他才會提出異議,如今公懲會第二次仍做出記過兩次處分,讓他相當失望,將等收到公懲會處分書後,再決定是否提異議。

曾勁元先前已因介入前總統陳水扁所涉貪瀆案,經法務部移送後,九月四日遭公懲會記過兩次,昨天又因介入立委刑案再被記過兩次。由於曾今年記過共四次,依公懲法第十五條規定,現職俸級須降一級改敘。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銘表示,收到相關資料後,人事處會依法處理。

本案也由法務部主動移送公懲會,曾勁元遭懲戒原因是涉及協助立委「喬」刑事案件;公懲會指出,曾身為檢察官,獲知其他檢察機關偵辦立委且將有偵辦行動時,竟建議立委主動到案說明,以免遭搜索,還替立委安排、事先與承辦檢察官陳誌銘溝通,作法已干擾辦案。

另外,曾還私下請求參與偵辦檢察官,對特定案件臨時開庭製作筆錄,違背案件偵查正常程序,公懲會認為應予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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