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頸悶壓搶女友錢 法院重判
2014/07/29 14:13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高雄男子謝書華與女友有金錢糾紛,兩度闖入對方桃園住處強取財物,還對女友掐頸、拿枕頭悶壓等方式,恐嚇女友不得報警,否則要讓她死得很難看,最高法院依強盜及殺人未遂等罪,判刑10年確定。
判決指出,謝某與林女100年間交往,102年3月間謝多次借住林的套房,雙方多次因財物遺失糾紛,發生衝突,同年7月4日,謝破壞林套房門鎖後,進入房內,拿床上枕頭悶壓林女口鼻,還搶走林母皮包內300元現金,及拿走房內的3000元現金及手機。
5天後,謝再度潛入套房內,用手掐住林頸部,脅迫對方「如果再報警,要妳死得很難看」,再強取林皮夾內1400元現金及手機後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