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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後po文威脅對方 男子被加重判刑

2014/09/03 15:12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23歲鄭男去年6月認識國中畢業生甲女,屬14歲以上少女,同年10月甲女懷孕,鄭男被控告性侵,但經檢驗胚胎非來自鄭男,此案一審南投地院判6月徒刑,判決後鄭男不甘甲女劈腿,還在臉書上「有天我會討回來」、「算殺小、要死妳們也不好過」、「一次把妳們結束掉」等語,結果台中高分院加重判9月徒刑。

此案錯綜複雜,鄭男同時被兩女控告性侵,鄭男與乙女也是男女朋友關係,但乙女未滿14歲,鄭男被判1年7月徒刑,目前已入監服刑。而甲女已滿14歲,此部分性侵南投地院判6月徒刑,但檢察官不服認為量刑太輕,就甲女的部分提起上訴。

台中高分院判決書指出,102年8月甲女剛滿14歲,鄭某與甲女是男女朋友,同月9日鄭某帶甲女到埔里鎮住處,甲女勉為同意下,雙方發生性行為。而10月甲女發現懷孕,父親逼問下說出與鄭某發生性行為,甲女父親控告鄭某性侵。

甲女胚胎經檢驗不是來自鄭男,懷疑甲女劈腿,鄭男性侵乙女目前已入監服刑,台中高分院就性侵甲女進行審理,鄭某坦承發生關係,但事發後未與被害人和解,法官也發現一審宣判後,鄭某又在臉書上「有天我會討回來」、「妳們算殺小、要死妳們也不會好過」、「一次把妳們結束掉」、「放手一搏,跟妳拼一次輸贏」等語帶威脅文字,甲女父親到庭供稱,被告犯後態度很差,還PO文造成告訴人心生畏怖,顯然量刑太輕,審酌被告犯案手段,難認有悔悟,改判9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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