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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設夜間警告裝置 騎士摔死國賠132萬

2014/09/03 21:2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17歲蕭姓高中生於前年4月間凌晨,騎車行經淡水區新市三路與義山路二段交叉口時,撞上紐澤西護欄摔死,家屬提出國賠。新北地院法官認定,該道路無足夠照明設備,護欄四周無另設置任何夜間警告裝置或反光標誌,判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賠償合計132萬餘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本案發生於101年4月22日凌晨2點半,至於事發路段,當時尚未經正式驗收、開通,入口處長年被紐澤西護欄圍住,不過,道路基礎工程均已完成,中間設置一個缺口,供汽機車進出,卻無設置人員或設備控管人車進入。

蕭男家屬認為市府有管理疏失,向養工處等單位、業者提國賠。養工處等單位則主張該處未對外開放,且以紐澤西護欄封閉,管理、設置並無疏失;法官認定,養工處就是該路段與紐澤西護欄的管理機關,現場卻無足夠照明,也無任何夜間警告裝置或反光標誌,管理有疏失,考量蕭男也有無照駕駛、超速與未注意車前狀況等疏失,應自負6成責任,判賠132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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