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被告性侵疑案 遭記過調職
2014/09/11 20:23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台北市警大同分局重慶北路派出所徐姓男警,因早年離婚、獨居未婚有感情需求,中秋節前夕認識名女子,兩人一拍即合,詎料,男歡女愛之後,前天中午該名女子竟向台北市婦幼警察隊控告男警對她性侵害,並報請士林地檢署檢察官進入「減述程序」,台北市警局未清查就先對徐員定罪,今天清晨近3時緊急召開10餘名考績委員返回分局開會,決議先將徐員記一大過處分,並調職靜候司法調查。
讓人不解的是,雖然性侵案件事涉敏感,但是台北市警大同分局長王鳳輝與分局督察組長婁子才等主管「龜縮」的態度,一昧逃避數小時不出面解釋,或做簡短說明,讓外界妄加揣測,更加影響警界顏面甚深。
警界人士表示,此舉令台北市警局長黃昇勇大感震怒,沒想到王鳳輝分局長等人閉門密會4個小時後,仍然未做出結論,也未依允諾出面澄清,只是派出副分局長李清德及督察組長婁子才查探媒體撰稿內容以便回報,問及相關案情就只會傻笑。
大同警分局今天表示,有關本分局徐姓員警於9月10日11時許被指控涉嫌妨害性自主案件,在士林地檢署偵辦下,已於今天凌晨完成偵訊,同時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本案後續處理結果如下:
一、9月11日凌晨3時案經分局開考績會,決議將涉案員警先行調整至警備隊,並擬議記大過一次,報局核辦。
二、其他考核監督不周人員行政責任,另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