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墜落1.5米亡 弟涉過失致死
2014/12/21 16:10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范姓男子在桃園開設水電工程公司,聘僱哥哥到公司工作,今年7月,范兄被派到台北市內湖一處工地,協助電線管路佈設,不慎從1.55公尺高的平台上墜落,剛好撞到停在一旁的高空作業機,頭部重創,被同事送醫急救,隔日仍宣告不治,士林地檢署偵查後,將范男及公司緩起訴1年,公司須支付國庫3萬元。
當時為7月8日下午6點多,范兄正準備 收拾工具回家,卻一個重心不穩,從平台摔落,悲劇發生後,范男及家屬悲慟不已。
檢方調查,勞工有墜落危險的地方,依法都必須設置警告標示及防墜措施,但現場完全沒有。
檢方考量,范男和姪子(即范兄的兒子)已達成和解,儘管涉犯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業務過失致死罪,但本案已對公共利益維護無礙,給予緩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