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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女和4男友上床 父提告獲百萬和解金

陳男女兒從15歲就開始交男友,他一年內4度告上警局,拿到約百萬和解金。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陳男女兒從15歲就開始交男友,他一年內4度告上警局,拿到約百萬和解金。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2015/01/05 07:5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新北市一名17歲少女兩年前和4名男友發生性關係,父親每次發現後都告上警局並向男方索取和解金,警方估計,這名父親至少已拿到上百萬元和解金,他還準備告女兒第5名男友,被質疑「根本把女兒當搖錢樹」。

《蘋果日報》報導,陳男和妻子育有兩名女兒,因工作關係,無暇關心17歲大女兒,大女兒從15歲就開始交男友,並和男方發生關係。某次陳男發現大女兒手機內有「寶貝我想要」的鹹溼簡訊,和女兒大吵一架,女兒也坦承早已偷嘗禁果,陳男告上警局,女兒當時20歲的男友還吃上妨害性自主罪官司。

報導指出,陳男大女兒事後又陸續和其他男友上床,陳男一年內4度進出警局提告,連警方看到都不禁想問「怎麼又是這對父女!」4件性侵案進入司法程序後,警方偶然知悉,這4名被告的男友,都願和陳男達成和解,金額自20萬至50萬元不等,估算下來,陳男已拿了上百萬和解金。

報導提及,陳父日前又前往警局要告女兒第5名男友,但因大女兒已滿17歲,有性自主權,陳父又沒有性侵證據,警方未受理,陳男還說要蒐集證據再來告,讓人質疑是把女兒當「搖錢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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