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上噴藥劑遭騎士撞傷 清潔工被起訴
2015/01/06 12:16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清潔公司李姓員工,在南屯區文心南十路進行環境消毒噴灑藥劑,現場煙霧迷漫,沒有擺放告示牌或警示標誌,李男穿越馬路時遭施姓機車騎士撞上,李某傷勢不嚴重,但騎士腦震盪、牙齒斷裂、顏面挫傷,檢方認定李某有業務過失傷害罪嫌起訴。
起訴書指出,清潔公司李姓施藥人員,去年9月9日下午3時許,在南屯區文心南十路附近進行環境消毒,但便宜行事並沒有擺放警戒或告示,也沒有附隨人員警戒,所到之處煙霧瀰漫。
而李員冒然一邊噴藥一邊穿越馬路,施姓機車騎士從文心南十路由東往西行駛,也未注意車前狀況,直接撞上李男肩背的機具,雙雙掛彩,兩人都指責是對方的錯,但檢察官認為雙方都有錯(李男未提告訴),檢方依業務過失傷害罪起訴李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