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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正副議長亮票案 高院:非政務機密10人均無罪

2010年12月25日,新北市議會舉行正副議長選舉,新當選議員李婉鈺(中)在議長選票上圈選自己的名字,被監票的同黨議員張瑞山(左)發現後,一同商討該如何是好。 (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2010年12月25日,新北市議會舉行正副議長選舉,新當選議員李婉鈺(中)在議長選票上圈選自己的名字,被監票的同黨議員張瑞山(左)發現後,一同商討該如何是好。 (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2015/01/15 14:07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亮票是否構成洩密罪,不同法院間的法律見解有異,99年底新北市第一屆正、副議長選舉亮票案,當時李婉鈺等10位市議員被依洩密罪起訴,去年一審獲判無罪,高等法院審理認為,正副議長職權的行使和國家政務有重要關係,但市議員間投票選舉正副議長和國家政務無關,不構成刑法第132條的「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的秘密文書罪」,今判10人均無罪定讞。

判決指出,現行法律對亮票設有處罰規定,有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91條規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5條規定、公民投票法第49條規定,但中央或地方議會選舉正、副議長或代表會主席、副主席的亮票行為,則無類似的處罰規定。

被新北地檢署起訴的李婉鈺、賴秋媚、李余典、張宏陸、王淑慧、沈發惠、周雅玲、林銘仁、許昭興、張瑞山等10人,今均未出庭聆判。

被新北地檢署起訴的李婉鈺、賴秋媚、李余典、張宏陸、王淑慧(見圖)、沈發惠、周雅玲、林銘仁、許昭興、張瑞山等10人因亮票被起訴,今均獲判無罪定讞 。(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被新北地檢署起訴的李婉鈺、賴秋媚、李余典、張宏陸、王淑慧(見圖)、沈發惠、周雅玲、林銘仁、許昭興、張瑞山等10人因亮票被起訴,今均獲判無罪定讞 。(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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