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白賠320萬 怒告女業務敗訴
2015/04/21 12:54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陳姓男子在知名紙廠永豐餘公司上班,因車禍變成植物人,保險公司理賠320萬元後,發現自家公司邱姓女業務沒繳出陳男的加保資料與保費,甚至偽造保險卡和繳費證明,保險公司認為邱女違反核保過程,提告向邱女求償320萬理賠金與474元保費,台北地院判定,邱女雖未依規定處理加保,但邱女事後繳出保險人名冊,公司已同意承保,無權向邱女追討理賠金,不過邱女須吐出474元保費;可上訴。
陳姓男子車禍後要求理賠,但保險公司查無加保資料拒絕賠錢,直到陳男家屬告上法院,保險公司才和解認賠。事後公司調查發現,原來是邱姓女業務收了保費但沒繳加保資料,違反公司規定,要求邱女繳回保費,並賠償320萬元理賠金。
不過台北地院認為,陳男發生意外之前,永豐餘公司本就預計幫陳男等員工投保團體傷害險,不論邱女處理加保有沒有疏失,保險公司都會同意承保,且陳男出車禍屬於偶然,公司理賠320萬元,與邱女疏失無關,因此判邱女免付理賠金,但須吐出保費47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