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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控老千性侵 說詞矛盾遭法院駁回

2015/05/04 18:59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女子小雪(化名)指控賭場老千謝姓男子,利用她被謝詐賭,心靈脆弱之際,兩度性侵她,連她月事來都不放過,不過高等法院認為小雪在檢警審做筆錄及訊問時,對性侵及月經來的時間描述前後不一,全案疑點重重,判決謝無罪,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雪指控謝某101年12月間在基隆住處開賭場詐賭,害她和同居人小李(化名)遭騙59萬元,當天晚間謝某藉機開車載她回家,趁她不注意,強抱她進房間性侵得逞,兩天後,小雪表示她和小李又到謝某賭場聚賭,遭詐賭163萬3千元,謝聲稱願意返還賭資20萬元,開車載小雪去基隆某汽車旅館討論還錢方式,一進房間又性侵小雪。

不過,小雪聲稱第一次性侵時間,一下說是101年12月19日,一下又說是17日,且小雪聲稱第一次性侵時,月經剛來,但她連來的時間都說得前後不一,且兩次性侵時間,皆與謝某電話密集聯絡,違反常理,法院認定小雪說詞矛盾,判決謝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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