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偷拍、竊聽「房產教父」顏炳立 3徵信業者判刑

 戴德梁行台灣總經理顏炳立。(資料照,記者林美芬攝)

戴德梁行台灣總經理顏炳立。(資料照,記者林美芬攝)

2015/05/20 12:26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有「房產教父」之稱的戴德梁行董事總經理顏炳立,前年被台中張姓醫師懷疑與妻有染,一統徵信受雇跟監蒐證,3名外務調查員潛入顏的礁溪別墅安裝無線針孔攝影機、竊聽器,在車內安裝GPS追蹤器,台北地院認定3人共犯意圖營利妨害秘密罪,各判處3至5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一統徵信社3名調查員連振鴻、王成傑、陳瑋純,為了調查醫師娘和顏炳立是否有姦情,前年7月用來源不明的自備錀匙,侵入顏炳立的別墅,在客廳、臥室的3台分離式冷氣機室內機內,各安裝一組針孔攝影機、無線發射器,並在臥室床墊底下裝設竊聽器。

業者又在顏炳立的轎車後保險桿內側,安裝GPS追蹤器,只要用手機撥打到追蹤器上附的門號,就能從衛星定位查到車輛行蹤。

業者只跟拍到顏炳立和醫師娘出沒在公共場合,針孔攝影機只拍到顏獨自赤裸上身的畫面,但員工卻向顏謊稱握有性愛光碟,勒索要求20萬元贖回,顏拒絕被恐嚇,報警處理。

檢警偵查期間,雙方達成和解,顏炳立撤回侵入住宅、恐嚇的告訴,但因「營利妨害秘密」罪為非告訴乃論,仍予起訴,法院今判3人有罪,合議庭批評3人 為圖厚利,恣意侵犯他人隱私,侵害社會安全與個人隱私,考量被害人顏炳立不追究,予以輕判。

 顏炳立在礁溪溫泉套房疑有置產。(資料照,記者江志雄攝)

顏炳立在礁溪溫泉套房疑有置產。(資料照,記者江志雄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