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成詐騙工具 立院修法補救
2015/05/25 14:08
〔記者邱燕玲/台北報導〕現今詐騙集團會以假藉債權人名義向無辜民眾濫發支付命令。為扼止這些情形發生,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上午初審通過「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將強化聲請人的釋明義務,要求債權人應至少能提出簡單的證明,法院才能核發支付命令。
提案立委之一、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表示,前年有位七十幾歲的婦人向他陳情,一開始詐騙集團是騙她轉帳匯款,後來婦人發現被騙後,詐騙集團又轉向法院申請核發支付命令,指這位婦人欠款,法院也核准了,並寄到這位婦人家中。
江啟臣說,因婦人認為此支付命令是詐騙就不理會,沒想到現行法令規定20天內無異議就必須執行,婦人因此被凍結財產4千萬元,讓她銀行的錢都不能領,這才發現支付命令成為詐騙工具。
江啟臣、林國正、李俊俋等朝野立委因此提案修法補救,民進黨立委尤美女也極力為受害民眾爭取權益。
江啟臣說,未來債權人聲請支付命令時,至少應附簡單的證明,法院才能核發,讓核發支付命令的門檻提高。
國民黨立委林滄敏也說,連中科院副院長、前經濟部長尹啟銘都遭曾被到詐騙受害,這非常嚴重,不能讓違法者為所欲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