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裡反瘋車涉強制罪宣判 20人均獲判無罪

苑裡鎮反瘋車自救會,前年4月因反對風車設立而抗爭,被檢方依強制罪起訴,法院審理時,民眾多次力主「捍衛家園、守護言論自由無罪」。(資料照,記者張勳騰攝)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苗栗縣苑裡鎮反瘋車自救會,前年4月因反對風力機組設置進行抗爭,共20名大學生、鄉親被苗栗檢方依強制罪起訴,苗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20人均獲判無罪。
102年4月29日苑裡鄉親及前往聲援的大學生反對德商英華威公司在苑港漁港附近設風力機組,反瘋車自救會強烈質疑設置地點不當,破壞地方生態及環境,發起靜坐抗爭。
當時警方在命令解散過程,雙方爆發推擠,事後有14位大學生及6名鄉親被苗栗檢方依強制罪起訴。
義務辯律師、抗爭學生及民眾,多次在苗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時,力主「捍衛家園、守護言論自由無罪」,苗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10點宣判,20人均獲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