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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前女友當炮友?惡男傳口交照逼她尬一下

台北市周姓男子與前女友分手後,深夜性慾難耐,竟將前女友替他口交的照片傳給前女友,恐嚇「妳如果不出來跟我開心一下,我就把照片PO上網」,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台北市周姓男子與前女友分手後,深夜性慾難耐,竟將前女友替他口交的照片傳給前女友,恐嚇「妳如果不出來跟我開心一下,我就把照片PO上網」,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2015/07/06 14:07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周姓男子與前女友分手後,深夜性慾難耐,竟將前女友替他口交的照片傳給前女友,恐嚇「妳如果不出來跟我開心一下,我就把照片PO上網」,吃上恐嚇、強制性交等官司,周男應訊時承認為了跟前女友打炮才傳猥褻照,台北地檢署今依恐嚇罪將他起訴。

今年4月某晚,20多歲的周男涉嫌透過手機交友軟體「遇見」,傳送口交照給前女友,恐嚇前女友若不出來替他「消火」,將把猥褻照PO上網,嚇得前女友報警提告。

前女友指控,與周男交往時被逼口交及性侵,分手後周男竟拿口交照恐嚇她,指她若不答應嘿咻,就要公布口交照;周男應訊時承認傳送口交照逼前女友出面交歡,但辯稱兩人交往時是合意性交,口交照也是經前女友同意所拍攝。

檢方認為,周男拿口交照逼前女友與他發生性關係,已構成恐嚇罪,至於女方提告性侵的部分,則因罪證不足,所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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