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吻、捏屁股 色館長猥褻女解說員判刑6個月
2015/08/25 11:43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退休教師張男,擔任某生態展示中心館長時,多次「熊抱」女解說員小蓉(化名)後,強吻、吹氣、捏臀,台中高分院認為張男猥褻、性騷擾小蓉後竟無悔意,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性騒擾部分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張男犯猥褻罪部分須入獄。
判決指出,張男從學校退休後,在中部某生態展示中心擔任館長,前年1月間小到館內擔任解說員,張男見她面貌姣好,心生愛慕,竟趁小蓉獨處館內辦公室時,攔路擋住小蓉,先雙手熊抱她,再用手撫摸背部,接著親臉並用力吸氣,小蓉嚇得大喊:「不要這樣,有人來了!」張男才放手。
2週後,張男看到小蓉在辦公室外打掃,又重施故技猥褻她,小蓉再度大喊「有人來了」才脫身;事後小蓉又被張男突襲捏臀部2次,張男辯稱當時「以長者對晚輩態度抱一下」,還對小蓉拍背及謝謝她,但台中高分院不採信,認定張男犯行明確,沒有悔意,依性騒擾防治法、刑法強制猥勢罪判刑,張男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