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息45% 地下錢莊涉重利罪2人法辦
2015/11/05 12:35
〔記者方志賢/高雄報導〕高雄一名羅姓室內設計師因急需資金,向地下錢莊借重利貸5萬元,月息高達45%,每月需付利息2萬2500元,被害人前後共繳5萬7000元利息,因無力償還,害怕對方派人砸店,警方獲報後查獲蕭、張2人涉重利罪,訊後將2人送辦。
警方表示,34歲羅姓被害人開設室內設計公司,因急需資金墊付工程款,在報紙分類廣告中,看見一則免保證人的借款廣告,隨即撥打電話向綽號「強哥」的張姓男子(35歲,有公共危險罪嫌)借錢。
羅男向張嫌借款5萬元,張要求羅男開立5萬元的本票及身分證影本做為還款抵押依據,張向羅收取每10天為1期,1期7500元,月息45%的重利,又預先扣下第1期7500元之利息,羅實拿4萬2500元的現款。
羅男依約共繳付7期的利息,每期7500元,其中有1期因遲3日繳息,追加罰款3000元,另1次加罰1500元,前後共繳給張嫌5萬7000元利息,羅男因無力償還,又害怕對方會派人至他父親經營店家砸店,心生畏懼乃三民一警分局報案。
警方追查發現張及重利集團幕後金主蕭嫌(48歲有毒品、重利前科)2人涉有重利罪嫌,蕭嫌以每月2萬元雇用張嫌替蕭從事重利放款工作,警方趁催討欠款時查獲2嫌,並起出被害人簽立的5萬元及1萬元本票各1張、被害人身分證影本等證物。訊後將蕭、張等2嫌依重利罪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