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爭吵砸破塑膠水壺 竟然對簿公堂
2015/11/14 13:48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黃姓女子不滿男友質疑她取走男友父親的手錶,兩人爭吵後,黃女將男友的塑膠水壺砸到地上,男友不滿提起毀損告訴,台南地院判決黃女拘役十天,如果易科罰金,以一千元折算一天。
從事美容業的黃姓女子,104年1月間,應黃姓男友邀約,前往黃男住處吃燒酒雞,黃男父親隨後也到場,席間,黃男父親詢問黃女是否有拿他的手錶,黃女否認,但遭男友父子兩人持續質問,心生不滿,順手拿起桌上,黃男平常使用的水壺就往地上砸,造成水壺破裂,黃男因此不滿,報警處理。
法院審理時,黃女供稱是要拿外套,不小心掃到水壺,掉到地上,但法官勘驗相片,發現水壺已經嚴重破裂,顯然是外力重摔所致,由於她堅不吐實,法官以黃女只因細故口角,就將水壺砸壞,犯後還否認犯行,且未與告訴人和解,賠償所生損害,行為相當不該,但念及損害輕微,做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