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男友流連小吃店找粉味 女與情敵大打出手

2015/11/19 11:22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女人何苦為難女人!辜姓女子不滿同居的吳姓男友不但未給她名分,還常至有女侍做陪的小吃店流連忘返,日前辜女到小吃店找吳男,撞見男友竟與黃姓女服務員過從甚密,當下上前找黃女理論,雙方大打出手,互告傷害;台北地檢署庭訊時,檢察官苦勸2女,何必為此男人耗費青春,2人聽勸決定撤告。

據悉,年約半百的吳男與40多歲的辜女同居4年,但吳男的心思與身體卻常神遊在外,也常到小吃店找黃姓女服務員坐陪,黃女甚至還曾拿吳男的手機打給辜女,嗆聲你男友在我旁邊,辜女多次規勸吳男,要他不要再去小吃店,但吳男仍把她的話當耳邊風。

今年9月,辜女得知男友又在小吃店拈花惹草,一氣之下衝去找男友理論,不料才一到場,就看到男友竟與黃女勾肩搭背,正準備外出,辜女上前與黃女爆發口角,雙方一言不合大打出手,互相提告傷害。

北檢傳喚辜女、黃女及吳男出庭,但吳男從未到庭;庭訊時,2女仍唇槍舌戰,檢察官聽完2人說詞後,苦勸她們,此事爭端因吳男而起,但他卻不願出面解決問題,你們何苦為了他耗費青春,太不值得了;檢察官語畢,2女靜默,覺得有理,雙方當庭撤回告訴,北檢因而將2女不起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