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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永金被稱「百億先生」 怒提告 邱鏡淳二審仍無罪

新竹縣長邱鏡淳二審仍獲判無罪。(資料照,記者黃美珠攝)

新竹縣長邱鏡淳二審仍獲判無罪。(資料照,記者黃美珠攝)

2016/02/19 13:3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竹縣長邱鏡淳,被競選對手鄭永金指控於前年縣長選舉前的造勢場合表示,「我們的對手,他家很有錢、開銀行的,你了解有一個叫百億先生嗎」等話,認為已散佈不實言論違反選罷法而提告,高等法院審理認為邱鏡淳是就公眾人物所做的評論,也是意見表達,今上午仍判邱無罪。還可上訴。

前年11月29日舉行九合一選舉,同月22日晚,新竹縣長候選人邱鏡淳在竹北造勢場合向鄉親演講稱「我們的對手,就我們綠營來結合的對手,他家很有錢,他是是開銀行的,用不完的,你了解有一個先生叫做百億先生嗎?」等話。

競選對手鄭永金不滿認為,邱散佈不實言論,已損害其名譽,向新竹地院自訴邱違反選罷法第104條「意圖使人不當選」,及刑法第310條誹謗罪。

一審認為,縣長是地方上最高行政首長,職權重大,為公眾人物,其操守或私德,都是可受公評事項,至於邱所提的「開銀行」、「百億先生」,用意是提醒選民就鄭的財務狀況及選舉經費來源做充份了解,無毀謗故意,判他無罪。

鄭永金不服判決,上訴高等法院,高院合議庭審理認為,除「百億先生」等談話外,邱當時造勢場合的言論,還包括指稱鄭永金多年前當新竹縣長時,未考量縣府財政已負債累累,還大量發放老人年金,造成財政困難等內容,是對縣府公共事務所做評論,應認定是意見表達,不構成毀損毀名譽行為,也和選罷法中意圖使人不當選的規定無關,因此今上午仍判邱無罪。

鄭永金。(資料照,記者廖雪茹攝)

鄭永金。(資料照,記者廖雪茹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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