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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虐致死棄屍山區 惡男判賠589萬

2016/03/16 18:28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男子李兼錡懷疑未成年女友小恩(化名)遭李姓男子迷姦,又認為李濫用他名義買毒不給錢等原因,夥同小恩前男友黃文星等人,將李男活活毒打3天,棄屍新北市貢寮山區;李的遺體被發現時,面目全非,肋骨全斷。被害者家屬提求償1394萬餘元,新北地院判李兼錡等共6人賠償589萬餘元。

檢警調查,小恩原本是黃文星女友,分手後改與李兼錡交往。前年9月21日,李秉錡與黃文星等人,認為李男侵占小恩3000元就醫費,還以李秉錡名義在臉書與黃文星爭吵,甚至在外以李秉錡名義拿毒品不給錢,計畫修理。

同日下午,李男欲購買毒品來到事發地點,他否認指控,卻遭眾人持鋁棒、鐵棒、槍枝圍毆,李因不堪凌虐說3000元款項在男子黃偉倫身上。當晚,徐上鈞因曾見李男對小恩毛手毛腳,拿脫鞋毆打並逼問,李因不堪長期遭凌虐,坦承曾迷姦小恩,又說出曾迷姦男子林祐廷女友。

隔日,黃偉倫到場後認為遭李誣陷,也加入圍毆,李兼錡、黃文星下手更重,還傳訊給小恩:「要讓你的惡夢消失!」被害人不斷遭到毆打,因此死亡。

9月23日上午,黃偉倫發現被害人死亡,通知李兼錡,眾人拿棉被、桌巾包裹李男屍體,由黃偉倫、林祐廷與張文總三人載著屍體前往貢寮山區棄屍,屍首被發現時,更被啃食僅剩骨頭,慘不忍睹。

刑事部分,一審新北地院依殺人罪,判李兼錡無期徒刑,黃文星14年徒刑;其餘共犯徐上鈞、林祐廷、張文總、黃偉倫則依傷害致死罪判4年半至9年半不等徒刑。被害者父母另提1394萬餘元求償。李兼錡及徐上鈞都否認犯行,黃文星雖不否認,但主張無力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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