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自殺身亡 彰院安檢漏洞找到了!
2016/06/16 22:49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美國籍男子李瑪翰16日在彰化地院法庭刺頸身亡,該案凸顯彰化地院安全上仍有漏洞,萬一被告行凶的對象不是自己,而是法官,後果不堪設想。
彰化地院庭長發言人王義閔晚間表示,彰化地院為老舊建物,法庭區沒有足夠的空間設X光掃瞄器,以致一直延用舊有的磁鐵式感應門。
院方重新對感應門做檢測,發現法庭區有一金屬感應門有時會感應失靈,而李男就是從這個感應門通過。
對此庭長發言人王義閔表示,彰化地院即將搬遷,現有磁鐵式感應門難免有漏洞,若遇到鐵器被包覆住(絕緣)即無法感應,而李男就用雜誌包住刀子,以致沒有被法警攔住。
其次,警方調查,李男是有預謀自殺,他先把剪刀拆解成2刃,通過安檢,再到廁所把2刀放在左、右褲袋內,聆聽判決後即自戕,且死意甚堅,雙手同時持刀,一刀就刺斷大動脈和氣管,連近在身邊的法警都來不及制止。
李男並沒有留下遺書,生前最後一刻也未留下遺言,只是大喊「How about kill myself(我不想活了)」,倒是他犯案後,所有美語補習班都不敢再聘用他,是否因沒了工作,對未來喪失信心,而做出傻事,警方還要再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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