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午弊案二審無罪者 教育局:回復教師職務
2016/07/07 12:52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新北市中小學校長涉向營養午餐業者索賄案,今天高等法院二審判決出爐,前鷺江國小校長吳永裕、前光華國小校長蕭茂生改判無罪,多數被告雖獲減刑,仍有多位校長被判有罪,新北市教育局表示,獲判無罪的5人,將審酌判決理由,撤銷原行政處分,回復教師職務,至於是否再任校長,則依規定參加校長遴選。
教育局指出,二審判決無罪的5人,將審酌判決理由,撤銷原「停職」、「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的決議,回復教師職務;二審判決有罪的31人,仍維持原「停職」、「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決議,不得回任校長或教育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