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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就分手」 賤男無套後扔避孕藥令少女心碎

19歲黃男透過臉書認識15歲少女小欣,性交時無套內射,事後竟買避孕藥挑明「懷孕就分手」。圖為示意圖。(資料照)

19歲黃男透過臉書認識15歲少女小欣,性交時無套內射,事後竟買避孕藥挑明「懷孕就分手」。圖為示意圖。(資料照)

2016/07/26 20:10

〔記者金仁晧、黃欣柏/台北報導〕19歲黃姓男子透過臉書認識15歲的女子小欣(化名),竟趁著102年4月相約見面時,以啤酒灌醉小欣,接著發生性行為,一個多禮拜後,2人再度見面,又發生關係,黃男未戴保險套,直接射精在小欣體內,事後拿了2顆避孕藥,要求服用,並揚言「懷孕就分手」,士林地院審理後,判黃男4年6月徒刑。

小欣控訴,102年3月透過臉書認識黃男,4月29日搭車到新北,在汐止一處公園喝啤酒,她喝下後覺得暈暈的,被黃男帶回家,不久後就睡著,隔天中午醒來後,發現自己全裸,床上有一團衛生紙,裏頭有「白白的」東西,黃男坦承前一天有發生性行為,她仔細回憶,想起來夜間確實感到怪怪的,但當時以為在作夢。

小欣指出,到了5月8日,在外婆家,黃男又說「想要」,她想說之前都已經都發生過關係,就半推半就再度性行為,當時黃男沒有戴保險套,直接射精到她體內,事後還買避孕藥,並挑明「懷孕就分手」。

小欣的父親作證指出,他曾看到黃男和小欣互傳訊息,內容皆為性器官,以及要到汽車旅館做愛,宛如A片,後來小欣因懷疑自己懷孕,向學校詢問驗孕棒的用法,他追問對象是誰,並帶著女兒到警局報案。

黃男到案後表示,從來沒有性交,單純認識網友卻被陷害,覺得很冤枉;但法官認為,少女指證歷歷,與證人所述相符,且手機訊息顯示2人對話內容多為曖昧、性行為的內容,判黃男4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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