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娃娃機未貼「保證取物」 法官認定賭博機台判囚
2016/08/18 11:35
〔記者吳昇儒、林嘉東/基隆報導〕46歲楊姓男子102年1月開始在基隆市中正路上無照擺設夾娃娃機,被警方查獲,而娃娃機上也無張貼「保證取物」貼紙,被檢警認定為賭博機台,將楊男起訴。法官認定,娃娃機上為張貼保證取物貼紙,形同商家與顧客對賭,屬於賭博行為,且楊男並無營業執照,非法設立電子遊戲場,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檢警調查,楊男在中正路上承租兩間店面擺設11台夾娃娃機,但機台並未經經濟部電子遊戲機評鑑委員會評鑑為電子遊戲機,而楊男本身也沒有電子遊戲場營業級別證,加上機台並未張貼投到某金額能夠保證取物的貼紙,形同賭博,將楊男起訴。
楊男則向法官承認,無照營業但否認有賭博情形,機台外面都有張貼自己的電話,而到店裡玩的都是熟客,只要投到一定金額沒有中獎,就可以打電話聯繫,會拿等值的商品送到店裡給客人,沒有賭博的意圖。
法官調閱調查資料,卻發現警方到場查扣機台時,上方並沒有張貼楊男電話,而沒有保證取物規範,形同與賭客對賭,屬於賭博行為。基隆地方法院今判處,楊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