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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貝殺龜案消防員 遭澎檢求處重刑

遭到宰殺肢解的綠蠵龜照片,被網友PO上網,引發輿論譁然。(翻攝網路)

遭到宰殺肢解的綠蠵龜照片,被網友PO上網,引發輿論譁然。(翻攝網路)

2016/08/24 20:11

〔記者劉禹慶/澎湖報導〕今年6月發生在澎湖吉貝消防分隊後院,被遊客發現裝有肢解綠蠵龜紙箱,經網友PO上網後,引發輿論譁然;業經澎湖地檢署偵查終結,涉案3名消防隊員及貨主胡姓漁民,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提起公訴,並針對消防員身分建議求處重刑。

起訴書指出,時任吉貝消防分隊小隊長王明賢〈56歲〉,隊員程榮俊〈47歲〉及陳福榮〈46歲〉等3人,因王員有膝傷,想用龜甲熬煮龜鹿二仙膠補身,並為滿足口腹之慾,因此向熟識的漁民胡俊哲,議定以每隻3000元代價購買綠蠵龜,並先行在海上宰殺,裝箱送往吉貝分隊。

接下吉貝消防分隊訂單後,胡在跨海大橋附近海域捕獲3隻綠蠵龜,其中2隻在海上作業處理宰殺,另1隻則當場放生,並依約交貨,雖然綠蠵龜已遭到肢解,並裝紙箱處理,但因要製作龜鹿二仙膠保留龜甲,特徵過於明顯,遭到遊客PO網,全案曝光後還想湮滅證據,檢警雖隔日登島,仍在吉貝島後方垃圾場尋獲印有消防局字樣紙箱的有力證物。

全案偵破的關鍵,在消防隊員間的LINE對話曝光,加上胡姓漁民及陳福榮到案後坦承不諱,因此檢察官也依職權為胡姓漁民求情輕判,陳福榮則建議適當量刑,至於犯後態度不佳的王明賢及胡榮俊2員,則建議從重量刑,得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吉貝消防分隊爆發殺龜案,澎湖地檢署對涉案三名消防隊員提起公訴。(記者劉禹慶攝)

吉貝消防分隊爆發殺龜案,澎湖地檢署對涉案三名消防隊員提起公訴。(記者劉禹慶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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