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警破LINE淫窟「打槍免費」 女法官1日判3案

應召站業者透過LINE傳送應召女的照片,藉以行銷,反成警方蒐集證據的利器。(記者吳政峰翻攝) 

應召站業者透過LINE傳送應召女的照片,藉以行銷,反成警方蒐集證據的利器。(記者吳政峰翻攝) 

2016/10/15 17:33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不少應召站業者透過網站留言版,留下LINE帳號供尋芳客加入,再傳照片選妃,儼然把LINE當成大淫窟,不過此舉反而讓警方更易於偵辦網路色情,光是10月4日,士林地院劉姓女法官即判決了3件利用LINE賣淫的妨害風化案,3名被告都是馬伕,全數有罪。

綜合士院上述3份妨害風化判決書,警方喬裝尋芳客,利用LINE與應召集團聯繫,佯稱欲從事性交易,談妥時間地點後,赴相約處等待馬伕載賣淫女上門,待小姐進房間,便衣員警就以各種理由打槍(拒絕交易)。

在外埋伏的員警見被打槍的小姐走出來,搭上馬伕的車,立刻施以攔查,因小姐沒有真實從事性交易,未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隨身攜帶的潤滑液、保險套、電話SIM卡也不得沒收;但接送的馬伕觸犯圖利媒介性交罪,各被判2至3月不等刑期,可以1日1千元易科罰金。

律師李慶峰表示,賣淫不處罰未遂犯,上述3案的賣春女沒有行政或刑事責任,但得當證人;負責接送的馬伕則觸犯《刑法》第231條第1項「意圖使男女與他人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而引誘、容留或媒介以營利」,被判有罪。

據悉,應召站業者利用LINE吸引客人上門,「客製化」買春者需求,分價錢、身材、年紀、國籍等偏好,傳送照片供挑選,選定後半小時即「宅配到府」,比購物網站標榜的「3小時到貨」還快。

業者還標榜市中心「免運費」,偏遠地區僅加2、3百元車資,一旦談妥,即請馬伕載小姐到客人選定地點交易,若客人不喜歡,也不用付車資,形同「打槍免費」,服務周到。

就算旗下的馬伕被逮了,應召站仍利用LINE是境外公司,警方不易查緝的漏洞,繼續經營同一個帳號。

資深警員表示,以前辦這類案件,多在摩鐵門口等待,看哪輛車載了小姐來了卻不離開,數十分鐘後小姐出摩鐵又坐回該輛車,即可懷疑是馬伕載著女子賣淫,但仍有誤判的機率。

該員警說,現在應召業者透過LINE行銷,反而成為警方查緝的利器,不僅可迅速正確約出逮人,連對話紀錄都是呈堂證供。

應召站業者透過LINE傳送應召女的照片,藉以行銷,反成警方蒐集證據的利器。(記者吳政峰翻攝) 

應召站業者透過LINE傳送應召女的照片,藉以行銷,反成警方蒐集證據的利器。(記者吳政峰翻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