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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下藥悶死家暴夫 判刑2年半

頂新案法官吳永梁。(記者顏宏駿攝)

頂新案法官吳永梁。(記者顏宏駿攝)

2016/10/26 14:31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35歲的徐女,長期被丈夫家暴,她為了解脫痛苦,在把摻有安眠藥的雞湯和泡麵、藥酒端給丈夫喝,再趁丈夫熟睡時將她悶死,由於她育有2子又要照顧年老的父母,審理此案的法官吳永梁是頂新案的主審法官,他同情徐女的遭遇,判她2年6個月徒刑。

徐女與死者江男於民國99年結婚,婚後江男即經常藉故毆打徐女,徐女一直想逃離,但惟恐丈夫跑到娘家告狀大吵大鬧,長年一直隱忍。家中經濟則靠她做家庭代工或做便當、水餃外賣才勉強維持。

判決書說,今年1月17日凌晨,江男到外面KTV飲酒作樂返家,帶著渾身酒意拿起棍棒就往徐女身上招呼,又要求做愛(含肛交),徐女為了從家暴中解脫,把自己平常吃的抗憂鬱錠和安眠藥共18顆磨成粉末,1半摻入雞湯中,另1半摻入江男所配的藥酒和一碗泡麵中。

江男吃完上述宵夜,索要性交,徐女假意一直在浴室洗澡以拖延時間,待丈夫熟睡,她才步出浴室,先是用棉被蓋住其頭部,但被丈夫撥開,她進一步用棉被重壓在丈夫頭部,見丈夫手推腳踢她,但不久即沒了氣息,在確定丈夫死掉後,她到隔壁與2名幼子同睡,一直到清晨7點36分才到彰化警分局投案。

該案進入審理後,死者的兄嫂都一面倒地替徐女說好話,死者的哥哥說,「弟弟每次發酒瘋就痛毆弟妹,而且都拿棍棒『粗殘』地痛打,他出面勸阻也被打」,哥哥覺得弟弟今天是「罪有應得」,他覺得弟妹處境堪憐,也不應該被羈押。

聽到此處,被告在法庭上突然向兄嫂下跪痛哭,被告徐女哭著說「大哥、大嫂我對不起你們,請原諒我」,大哥對她說「用這種方式解決問題,實在太傻了,我們原諒妳,無條件和解,希望妳早一點出來照顧2小孩和妳父母親」。

承審此案的法官吳永梁,即是頂新案和議庭的主審法官,他說,被告長期遭家暴,痛苦已達臨界點,被害人雖惡,但並無任何權利剝奪被害人之性命,考量被告平時善盡為人妻、人母之責,家中又有老父、老母和2小孩待照顧,因此判處2年6月徒刑。

☆民眾如遇同居關係暴力情形,可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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