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曾涉性侵未成年少女獲無罪 男子這次栽了

陳姓男子與一名翹家13歲少女小玉(化名)過從甚密,挨告性侵,雖獲判無罪,但他事後又被揪出,曾當著小玉面前與她同學小美(化名)嘿咻。新北地院審理後判陳男1年10月徒刑。圖為新北地院刑庭大樓。(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陳姓男子與一名翹家13歲少女小玉(化名)過從甚密,挨告性侵,雖獲判無罪,但他事後又被揪出,曾當著小玉面前與她同學小美(化名)嘿咻。新北地院審理後判陳男1年10月徒刑。圖為新北地院刑庭大樓。(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2016/10/26 18:05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陳姓男子的女友在102年間過世,治喪期間卻與一名翹家13歲少女小玉(化名)過從甚密,挨告性侵,雖獲判無罪,但他事後又被揪出,曾當著小玉面前與她同學小美(化名)嘿咻,他否認犯行,但小美與陳的臉書對話全都錄,小美質問「打砲完就不理我?」陳沒否認只說是為了氣小玉;新北地院審理後判陳男1年10月徒刑。

據查,102年間,陳男女友過世後,小玉因此前往陳男住處協助摺紙蓮花,陳男被控當天深夜性侵小玉,但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之後,小玉同學小美的母親,也從女兒臉書對話內容中發現曖昧訊息,控告陳男性侵。

小美也坦言她對陳男有好感,到現在還是很喜歡,望法院判陳無罪,案發當天,她與小玉、陳男一起到旅館,她主動引誘陳男嘿咻;小玉也說,小美、陳男當著她面前口交、嘿咻,她進去浴室洗澡結束出來時,兩人還在「做」!

陳男否認並反控因他前案獲判無罪,小美告他是為了幫好友出氣;不過,他與小美的對話全都錄,小美曾質問陳:「剛跟我打砲完就不理我啦」陳沒否認只說:「哪有,很抱歉,剛為了氣小玉對妳...」還說:「如果小玉在乎,怎麼會允許我跟妳那樣?」

合議庭認為,本案有小玉、小美指述,又有臉書可佐證,且小美證述時還澄清是她主動引誘,甚至求情判無罪,且她還曾改臉書暱稱對陳傾訴思念、愛慕情意,加上本案是小美母親查看女兒臉書才發現,不是因他前案無罪而幫小玉出氣;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