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國女為了會情郎 不惜偽造假證件來台
2016/10/28 12:41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中國籍錢姓女子為了來台會情郎,偽造為鞋廠員工,與假收入,雖如願見到情郎,卻被移民署查獲。基隆地檢署考量她已深表悔悟,處分錢女緩起訴。
處分書指出,中國民眾若以個人旅遊名義申請來台,須有台幣20萬元以上存款,或有50萬元台幣以上的薪資證明。
42歲錢女任職中國平安人壽公司,年薪不到50萬元,又無20萬元存款,遂偽造自己是鞋廠的會計,年收入為台幣60萬元。
錢女持偽造文件,以個人旅遊名義,如願入境台灣,不過,移民署基隆專勤隊時發現她申請資料的職業欄填寫無,卻自稱是鞋廠會計,顯與實情不符。
基隆地檢署認定錢女涉犯偽造文書,但考量她是為了來台看男友,給與他緩起訴處分,須支付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