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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替老人浣腸成傷 長照中心和看護判賠

2016/11/12 13:15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新北市新莊區某老人長期照顧中心的李姓女看護為圖省事,未經護理人員指示,擅自替長照中心內的李姓老先生浣腸,讓老先生在洗澡時可以同時便溺,導致老先生肛門皮膚潰爛、出血不止,高等法院判決長照中心和看護須各賠家屬32萬5000元,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家屬指控,李姓看護102年10月底值班時,為減少替李姓老先生清洗便溺的工作量,乾脆向長照中心領取浣腸劑,在替老先生洗澡前先灌腸,這樣她一邊替老先生洗澡,老先生可順便排便,家屬發現老先生肛門皮膚潰爛、出血不止,緊急送醫。

事後家屬在新北市新莊區調解委員會和長照中心達成調解,長照中心賠償65萬元醫藥費和精神慰撫金,長照中心轉向看護李女提告求償。

高院認為,李女雖有疏失,但根據衛福部的「醫院照顧服務員管理要點」規定,灌腸須在護理人員指導下進行,長照中心沒有管制浣腸劑,讓李女隨意領取替老先生灌腸,也有疏失,因此認定雙方各負一半的過失責任,判決李女只須負擔家屬償金的一半,即32萬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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