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員佔國道抗議 帶頭8人獲判無罪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前年6月,國道收費員自救會成員等團體共300多人,佔國道一號南下41公里主線路肩等處抗議,檢方依壅塞道路致生往來危險罪嫌,起訴帶頭的全國關廠工人連線代表毛振飛等8人;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眾人只在路肩、路邊護欄及邊坡草地間聚集,過程大致平和,並未攻擊或攔阻車輛,毛等人也沒指揮群眾癱瘓國道,判決無罪。
本案發生於前年6月13日,國道收費員自救會成員及其他支持群眾與勞工團體,搭乘8台遊覽車,前往國道1號南下林口A匝道出口,下匝道後停靠新北市林口區八德路外側車道,再陸續下車,衝往林口B匝道南下入口匝道。
抗議群眾在匝道奔跑,部分群眾朝國道主線車道前進,跨越邊坡、護欄進入主線車道路肩,之後由毛振飛等人指揮下,在主線車道路肩、路邊護欄及邊坡草地之間抗議,毛還當眾說「決戰高速公路,有一天會把高速公路整個癱瘓掉」等語。
檢方將毛振飛、全國關廠工人連線代表聯絡人吳永毅、自救會會長林碧煌、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林佳瑋、台大學生郭冠均、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秘書長陳素香、研究員吳靜如、陳秀蓮起訴;8人否認犯行。
合議庭認為,當時群眾進入入口匝道時,大致靠路側成列前進,最後聚集在主線路肩、路邊護欄及邊坡草地之間,警方有以人牆、車輛等阻隔主線車道與群眾,且封閉林口交流道B入、出口匝道及最外側車道部份路段,群眾也無攻擊或攔阻車輛行為,毛振飛等人更沒指揮癱瘓,國道主線道仍有數線車道可通暢行駛。
合議庭參考蒐證畫面後認為,毛等人言論只是單純為國道收費員爭取權益,並無煽動群眾癱瘓國道,雖毛有說「「有一天會把高速公路整個癱瘓掉」但沒指明日期,也沒說當下要癱瘓,陳素香雖有說「往上走」不過語意不明,且她有約束群眾不可超過路肩,本案客觀上未達壅塞陸路或致生往來危險程度,也無主觀犯意,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