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物理界奇才」 肇逃惡男殺人罪起訴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26歲男子胡家瑞去年深夜開車回家時,高速迴轉撞上走在斑馬線上的清大物理研究所林姓博士生及另名許姓女子,造成林男被卡在車底拖行約50公尺不治,許女則手腳多處擦、挫傷;胡男不僅肇事逃逸,還焚燒林男的筆電滅證,台北地檢署認為胡男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且犯行惡劣,今天依殺人罪將他起訴,至於滅證部分則不起訴。
去年6月22日深夜11點多,胡男開車行經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3段及民權路交叉口,涉闖紅燈高速違規迴轉,撞到走在斑馬線上的林男及許女,當時林男被卡在車底下拖行約50公尺,體無完膚,因創傷性休克不治;許女則是左側膝部及雙手多處擦、挫傷。
檢方調查,胡男肇事後還帶走林男隨身攜帶並存有其畢業論文的筆電,並將筆電帶到新店北新國小旁的立體停車場焚燒滅證,使得林男鑽研多年的研究成果,全都付之一炬;據悉,林男專研半導體材料「鍺烯」,是物理界難得一見的奇才,教授原計畫帶他赴美發表論文,如今卻一切成空。
胡男應訊時否認違規,辯稱他見到綠燈才迴轉,因當時車內音樂開太大聲,且車窗隔熱紙太暗不透光,不知道自己撞到人;至於涉滅證的部分,他否認焚燒林男的筆電,指筆電疑因車禍產生火花而毀損。
檢方勘查肇事現場監視器畫面,並比對目擊者的證詞,發現胡男肇事時,車身因輾壓到人而激烈晃動,且目擊者也證稱,當時走在斑馬線上的林男及許女,是綠燈才過馬路;檢方因此不採信胡男的說詞,認為他明知自己開車輾到人,還拖行傷者高速逃逸,具有不確定之殺人故意。
針對胡男焚燒林男筆電的部分,檢方認為他此舉是湮滅自己犯行的物證,而非湮滅他人犯行的證據,與湮滅證據的構成要件不符,此部分將他不起訴。
去年10月,胡男開車撞死林男的官司仍在偵查中,他竟在家中持改造槍枝自戕,造成右太陽穴受傷,事後還懊惱地說:「槍怎麼那麼爛,打不死人!」胡男當時應訊時透露,指自己是因開車撞死人的官司心煩,才一時想不開。去年底,胡男已先被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