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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度設計性侵女員工 超機車老闆遭重判

新竹縣郭姓機車行老闆垂涎店內19歲女員工,被控對她灌酒後在機車行內壓制在地性侵未遂,仍不死心,10多天後又跟女友一起找她喝酒,然後支開女友2度在店內性侵未遂。(資料照)

新竹縣郭姓機車行老闆垂涎店內19歲女員工,被控對她灌酒後在機車行內壓制在地性侵未遂,仍不死心,10多天後又跟女友一起找她喝酒,然後支開女友2度在店內性侵未遂。(資料照)

2017/01/19 10:26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這個機車行老闆果然超機車!

新竹縣郭姓機車行老闆垂涎店內19歲女員工,被控對她灌酒後在機車行內壓制在地性侵未遂,仍不死心,10多天後又跟女友一起找她喝酒,然後支開女友2度在店內性侵未遂,法官認為郭男無視被害女一再痛哭掙扎,仍再度設計性侵,除重判徒刑3年4月外,且不給緩刑。

判決書指出,郭姓男子是竹縣某機車行負責人,而19歲的小莉(化名)則是店內的員工。

去年2月11日凌晨,郭男在機車行內與小莉一起喝酒,見小莉仍有酒意,竟強摸腰部然後推倒在地,一手壓制一手解開小莉襯衫與胸罩背扣,準備硬上,但因小莉不斷反抗哭泣,郭男才罷手。

事隔10多天,郭男邀小莉到居酒屋跟郭男女友一起喝酒,見小莉已有酒意,竟帶回機車行,藉故支開不知情的女友,然後強吻並撫摸胸部,並壓制在地強脫長褲,因小莉持續哭泣反抗,才未得逞。

儘管郭男於審理時坦承不諱,其辯護人要求法院給予緩刑但合議庭認為,郭男在第一次強制性交未遂後,10多天後又找不知情女友與被害人喝酒後,支開女友,製造與被害人獨處機會二度企圖性侵,可見其不但未警惕、反省顯然惡性重大,難認其行為無再犯之虞,不符合緩刑條件。最後法官依2次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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