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亂花精障姊370萬 吳男侵占罪起訴
2017/01/19 11:07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太平區吳姓夫妻,因吳姊罹患精神障礙長期住醫院,帳戶內405萬餘元都由弟弟吳姓夫妻代管,不料從102年5月至105年3月,吳姊花費很有限(約28萬),可是帳戶內卻只剩12萬元,吳姊其他家屬發現可疑,檢察官偵查認為吳姓夫妻有侵占之虞,依侵占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被告吳男(40歲)夫妻,因吳男姊姊(下稱吳姊)罹患中度精神障礙,長期居住賢德醫院或維新醫院,而他們的父母均已老邁,取得吳姊同意就將吳姊的繳納健保費、收受補助款等,還有吳姊的個人資產在兩個帳戶中,都交由弟弟吳男夫妻代管。
從102年5月起代管,帳戶內有存款405萬餘元,加上吳姊花費非常有限,至105年3月,羅列出吳姊大筆的花費僅約28萬餘元,可是吳姊的其他家屬與吳姊一起去清查帳戶,兩個帳戶慬剩約12萬元,兩者相差太多了,吳男夫妻又交代不清楚,吳姊委由律師提告。
吳男夫妻坦承每一筆都是他們領出來的,但辯稱都是經吳姊同意,也都是用在吳姊及吳母及家裡,他們沒亂花錢。
可是吳男父母本身有田租、房租收入、保險金等等收入,生活自足無虞,平常不會需要吳男夫妻的撫養,而吳姊花費非常有限,有將近370萬餘元的出入,不是小數目,檢察官認為侵占罪嫌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