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劉政池占國地 北市議員何志偉判賠50萬
苗栗縣長劉政鴻弟弟劉政池,多年前遭台北市議員何志偉爆料竊占國有地,劉不滿名譽受損,提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告訴,求償350萬元。士林地方法院今判何敗訴,需賠償劉50萬元,並登報道歉。圖為劉政池出庭應訊。(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苗栗縣長劉政鴻弟弟劉政池,多年前遭台北市議員何志偉爆料竊占國有地,劉不滿名譽受損,提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告訴,求償350萬元。士林地方法院今判何敗訴,需賠償劉50萬元,並登報道歉。
劉政池說,他為了還原真相,不得已只好提出告訴,士林地院今判他勝訴,「法官很有勇氣」,他除了感謝外,也將把賠償金額全數捐作公益。何志偉則表示,待看過判決主文,與律師討論後再做回應。
何2013年踢爆劉竊占國有地約1500坪,用來蓋豪宅、掘密道,並質疑其中有國有財產署等官員涉嫌包庇,但士林地院一審認定劉僅違反水土保持法,其餘皆無罪,經劉提起上訴,全案目前仍在高等法院審理中。
劉政池稍早受訪表示,自從何議員胡亂爆料,誤導媒體、檢調單位,害他無辜的家人被偵辦、起訴,連合法租用、購入的土地,及公家單位核發的建照、使用執照,都被撤銷、拆除、更改界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