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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陞案》檢察官:許金龍脫產5棟天母豪宅

台北地檢署今以違反證券交易法等7大罪狀,起訴樂陞科技公司董事長許金龍(左)。(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

台北地檢署今以違反證券交易法等7大罪狀,起訴樂陞科技公司董事長許金龍(左)。(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

2017/01/24 18:56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今以違反證券交易法等7大罪狀,起訴樂陞科技公司董事長許金龍,下午台北地院法官開庭接押,許金龍滔滔雄辯3個半小時,全不認罪,檢察官認為許金龍說詞與多位證人、同案被告顯不相符,有串證之虞,且在海外有公司、資金,案件爆發前還把5棟天母豪宅設定抵押給同母異父的新加坡籍蔡姓胞妹,有逃亡資力與動機,建議法官繼續羈押。

目前庭訊還在進行中,但已接近尾聲,合議庭稍晚將諭知是否羈押。

許金龍答辯說,同案被告這麼多人,「為什麼只有我會串證,他們就不會串證?為什麼只有我要收押?」他先前已用2小時半陳述他不認罪的理由,檢察官建議法官收押後,許金龍又拿出律師幫他準備的十幾張A3尺寸的珍珠板簡報,一講又是1個多小時,他歷數他自去年9月第一次步入新北市調處作證以來,不久即被轉為被告、羈押至今117天的歷程,他認為在偵查期間遭到檢調不公平對待,只給他片段資訊讓他僅憑印象陳述,羅織他入罪,侵害他的人權。

檢察官表示,不期待本就不認罪的被告一看到起訴書就幡然認罪,從同案被告、證人說詞與物證、事證,可知許金龍實質掌控海外公司VBL公司資金與帳戶,並將私募資金收入匯入VBL,再匯回台灣收購樂陞,且新加坡籍胞妹定居新加坡,還有其他家人定居海外,且有脫產行為,足見他有逃亡的資力與人脈。

檢察官又指出,同案被告包括許的下屬、法律顧問(潘彥洲)、康和證券與遠東銀行合作的員工、當兵的學長(鄭鵬基),還有日籍、中籍共犯未到案被通緝,若讓許金龍獲保釋在外,恐會影響證人、共犯證詞,有串證之虞。

北檢認定許金龍涉7大犯罪事實,罪名包括證交法特別背信、非常規交易、財報不實、證券詐欺、內線交易、操作股價、刑法背信、業務侵占、商業會計法等罪,獲利逾40.7億餘元,檢方向法官具體求刑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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