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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悲歌!母缺錢竟媒介女兒與外甥女夫嘿咻

新北地檢署外觀。(記者陳慰慈攝)

新北地檢署外觀。(記者陳慰慈攝)

2017/02/02 22:36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輕度智障的單親媽媽,獨自帶著兩名中度智障女兒在外生活,不料兩姊妹的表姊夫竟起了色心,先是在姊姊未滿14歲前與其發生性行為,去年姊妹母親更因缺錢花用,涉嫌媒介18歲的妹妹與外甥女夫性交易,每次收取1千元,新北地檢署今依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強制性交等罪起訴這名惡劣的表姊夫。

起訴指出,97、98年間,表姊夫與妻子離婚後,趁著這名中度智障的姊姊至其新北板橋住處時,對當時僅13歲、對性懵懂無知的姊姊發生性行為,直至姊姊後離開家遭安置,向社工透露此段往事,此事才被揭露。

此外,去年1月至2月間,平日賣愛心抹布維生的姊妹母親,因缺錢花用,竟涉嫌搭公車帶著已滿18歲的妹妹,至表姊夫住處,然後再藉故外出買東西,放任表姊夫對其二女兒伸出狼爪,媒介二女兒與表姊夫發生性行為6次。

去年2月,表姊夫在公車站牌見到妹妹,竟強行把妹妹載回住處性侵過夜,翌日上午妹妹出門上學,因不知如何從表姊夫家搭公車到學校而遲到,經詢問,老師才驚知妹妹竟被性侵,連忙報警處理。

庭訊時,表姊夫否認與姊姊發生性行為,直到檢方打算將他送去測謊才認罪;與妹妹發生性行為部分,他則稱兩人是合意性交。而姊妹母親則承認,每次性行為後,外甥女夫就會給他1千元,她前後一共收了4、5千元,但否認媒介,表示對方因擔心她會責罵女兒,才會給她1千元做為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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