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醉女控搭「恐怖計程車」遭打臉 完整案情看這裡!

一名呂姓女子去年6月在臉書指控大都會計程車林姓運將刻意「繞路」、意圖不軌,林男(左)也按鈴控告呂女涉誹謗、誣告。(資料照,記者謝君臨攝)

一名呂姓女子去年6月在臉書指控大都會計程車林姓運將刻意「繞路」、意圖不軌,林男(左)也按鈴控告呂女涉誹謗、誣告。(資料照,記者謝君臨攝)

2017/02/10 19:36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呂姓女子去年6月在臉書指控大都會計程車林姓運將刻意「繞路」、意圖不軌,她途中打21通電話向家人求救,最後拿出電擊棒威嚇,才平安脫身,事後並控告林男私行拘禁及詐欺。但檢察官調查發現,呂女與家人通話時,曾將手機拿給林男報路名,林男才會轉向,將呂女載往汐止,因此處分不起訴,呂女日前已提再議。

呂女提告指出,她與朱姓閨密去年6月12日凌晨飲酒狂歡,早上近7時許在北市光復南路搭上林男的計程車,指示前往新北新莊區,便在車上閉目養神,未料醒來一看,竟在高速公路上,逼問林男要去哪,才知要被載往基隆。

她要求下交流道停路邊,但林男不予理會,直到她怒吼:「你如果不讓我們下車,我就尿在你車上!」林男才開下台北交流道,放她們至延平北路四段一間宮廟旁上廁所。

她當下給林男1000元,表明不願再被載,林男卻強拉朱女上車,她不得已只好跟著上車,最後於8點半抵達汐止,又給了1500元車資,期間總共打了21通電話向家人求救,直指林男繞路詐財、私行拘禁。

林男則否認犯行,辯稱呂、朱上車時都帶醉意,目的地報不清楚,呂女於是拿出證件,要他載往上面記載的新莊地址,但行經三重忠孝橋、中山橋間高架道路時,呂女突然改口往汐止,呂女外婆也透過手機報路名,才會轉向,從頭到尾都沒提到基隆,在宮廟時也沒強拉朱女上車。

朱女則稱,當時她已經醉了,上車後不知過了多久,迷迷糊糊被呂女拉下車,之後就沒什麼印象,只知道有人又把她拉上車,但不知道是誰。

檢察官從車隊調閱該車行經路線圖,與呂女手機21通發話定位,時間、地點完全吻合,也與林男供詞相符,並無繞路情事。

檢察官另傳喚當時與呂女通電話的5名家屬,他們雖稱有聽到:「司機好奇怪!不知道要把我載到哪裡…」但呂女並未求救,也承認有透過電話與林男對話、報路。

檢察官更發現,呂女偵訊雖稱,林男在宮廟強拉朱女上車,警詢時卻供稱,該座廟沒有人煙,找不到人求助,發現林男的車仍停在門口,才決定繼續搭他的車,供詞明顯前後不一。

檢察官認為,此事件顯然因雙方對行車位置產生誤解,導致後續一連串誤會,且林男事後發現呂女多給1000元車資,也透過車隊主動聯繫呂女,表明原意歸還,在無其他明確證人可作證的情形下,難認林男有詐欺、私行拘禁犯行,不予起訴。

爆料公社小編轉貼呂女文章,質疑司機居心不良。(翻攝自爆料公社)

爆料公社小編轉貼呂女文章,質疑司機居心不良。(翻攝自爆料公社)

大都會車隊曾出示遠通電收etag交易明細,證明司機未繞路。(記者謝君臨翻攝臉書)

大都會車隊曾出示遠通電收etag交易明細,證明司機未繞路。(記者謝君臨翻攝臉書)

大都會車隊曾出示行車軌跡圖,證明司機未繞路。(記者謝君臨翻攝臉書)

大都會車隊曾出示行車軌跡圖,證明司機未繞路。(記者謝君臨翻攝臉書)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