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罵前女婿「奧少年」 老丈人挨罰2萬

一句「奧少年」價值2萬元,林姓老翁不滿前女婿,罵了一句「奧少年」,被基隆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罰2萬元。(資料照,記者林嘉東攝)

一句「奧少年」價值2萬元,林姓老翁不滿前女婿,罵了一句「奧少年」,被基隆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罰2萬元。(資料照,記者林嘉東攝)

2017/03/18 16:25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林姓男子不滿李姓前女婿與女兒離婚後,遲不依法院判決,把孫女交給女兒扶養,認為李刻意阻撓,大罵李「奧少年」。基隆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林男拘役20天,易科2萬元罰金;換算罵人一個字,代價近7千元。

判決指出,林姓女子與李姓男子婚後育有2個小孩,但2人感情生變;104年間協議離婚,唯2人對小孩的監護權歸屬,互不相讓,不惜對簿公堂。

士林地院去年6月,判處2人各自擁有一個小孩的監護權。

去年9月林男陪女兒到其前夫基隆住處帶走孫女時,不滿前女婿刻意拖延,在馬路上當眾罵李「奧少年」等語。

李因此報警,控告林公然侮辱。

基隆地院審理認為,「奧少年」有扁損人的意思,審酌林僅因不合己意,竟出言侮辱李,無濟紛爭的解決,反易滋生更多問題,且迄今未與李和解,依公然侮辱罪判他2萬罰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