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得風波 台南基層警多力挺盤查 少數認執法過當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客委會主委李永得被台北警察盤查、覺得不合理、在臉書批台北是警察國家。引發警方執法是否過當爭議?台南基層員警許多支持警察同仁盤查、維護社會治安的立場;但也有認為執法有些過當,應從客觀上有明顯犯罪或可疑之處的跡象,作為盤查依據為宜。
曾任派出所長的警官阿華說,警察職權行使法對被盤查的民眾,也有救濟規定,只要民眾不服員警盤查,可當場反應要求填異議表,再持異議表向警局投訴,警局就會調查員警盤查是否過當?當然,警方盤查時如需民眾出示身分證件,民眾仍要出示證件。
陳姓刑事小隊長為同仁抱屈說,有天人民被搶、被殺時,就說警察沒作為,「有事找警察幹,沒事就幹警察」,通常都是認真執勤的同事冒著被投訴或發生危險,其實同事也可以選擇消極的不作為,如警察都消極執勤,受害的會是誰?
呂姓刑事小隊長說,沒有親身經歷,不會知道基層同仁執勤的困難跟痛苦在那裡?擔任派出所長的陳姓警官也說,壞人、通緝犯不會自己寫在臉上,要靠盤查才能得知,如果警察不作為,豈能安定社會治安?
有人在臉書靠北警察社團調侃寫道,身為一位部會首長,講這種沒水準的話,引發社會仇視自己行政部門,那才可恥!其實明眼人都知道,你不高興的原因不是警察盤查你,是因為警察「不認識你!」所以說,警察單位是否要把地方、中央民代到行政院中央官員照片全部貼到牆上貼滿,背到他家祖宗十八代去!
但也有少數員警持不同看法,有員警說不涉違憲,但是執法過當;一位陳姓刑警認為,盤查可疑對象,最好是對方外觀有明顯的犯罪或可疑情事,如身上有血跡、衣服破裂或衣物內有不明凸出物(疑似槍械)等這類客觀情事,據以盤查為宜,不宜用主觀看法覺得此人穿著像流氓或不良份子,就要趨前盤查,過於主觀認定會有執法過當之慮。
陳姓刑警說,台北保大員警認真、努力執勤,還是值得肯定,只是在盤查技巧與經驗上稍嫌不足,有改進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