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會議》大學老師新選擇? 拿教師證當法官
2017/03/23 02:24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三分組22日召開第三次會議,討論法官多元晉用議題,會中決議放寬專任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之大學教師證書(包括講師)作為具擬任法官職務任用資格之依據,希望透過向外徵才,增加法官的多元性,換言之,如果立法院通過,大學老師可望持聘書參加法官遴選,轉換職業跑道。
律師尤伯祥表示,法官的工作環境不佳,如何吸引學者加入,若學者進來了,是否也要先進入司法官學院受訓,結束之後再從候補法官幹起,慢慢往上爬?
司法院代表回應,學者已有工作經歷與專業知識,因此不須進入司法官學院蹲兩年,而經過評核後,認為心理素質與能力已達一定水準,甚至可直接擔任實任法官,不須有候補法官與試署法官的經歷。
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李佳玟則抱持保留態度,認為學者不願轉任法官並非薪資或環境,而是當法官後,可能會遭受同僚的歧視。
第三分組召集人對此裁定表決,20名委員中,11名贊成,2名反對,本案通過,為法官多元晉用另開一扇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