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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理赴越南參訪 竟意圖性侵同集團女員工

新北地院。(記者王定傳攝)

新北地院。(記者王定傳攝)

2017/03/23 17:26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黃姓財務副理,去年1月赴越南參訪,同集團的女員工小美(化名)負責接待,眾人在燒肉店、酒吧聚餐小酌,黃男見小美不勝酒力,竟把她帶到飯店準備性侵,小美發覺阻止,黃竟直接施暴硬上,小美極力抵抗未遂,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黃2年徒刑,可上訴。

去年1月18日,38歲的黃男與某證券公司鍾姓員工,前往越南參訪,22日晚間,同集團的女員工小美,招待兩人前往燒肉店用餐、喝酒,隨後又到酒吧歡聚,期間小美因喝了伏特加酒後,酒醉感覺身體不適。

黃男見狀把小美帶到旁邊的酒店內,先脫掉自己外衣及外褲,只穿內衣褲,把小美的褲子脫到一半時,小美驚醒質問,黃男竟不停手,直接出拳毆打,還拉住她襯衫領口,將小美往廚房吧檯摔去,害她雙腳、左側大腿等處受傷,小美仍極力抵抗,黃男才未得逞。

黃男否認犯行,合議庭勘驗監視器後確認,小美當時已因酒醉而步履蹣跚,甚至跌倒在地,由黃男攙扶、拉著她右肩才能進入房間,且黃在房間內曾脫去自己外衣褲,只穿內衣褲,與小美所述吻合,斥責他不尊重小美性自主意願,傷害她身心、人格,且犯後飾詞圖卸刑責,迄今未能獲取小美諒解或賠償,判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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