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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釋憲 17位司法官當「法庭之友」挺同

同性婚姻釋憲案今舉行言詞辯論,挺同民眾在層層警方封鎖前揮舞彩虹旗支持同性婚姻。(記者楊國文攝)

同性婚姻釋憲案今舉行言詞辯論,挺同民眾在層層警方封鎖前揮舞彩虹旗支持同性婚姻。(記者楊國文攝)

2017/03/24 12: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針對同性婚姻釋憲案,憲法法庭今罕見召開言詞辯論庭,但日前高等法院法官錢建榮等17名法官、檢察官已聯名擬了一份「法庭之友意見書」送到司法院大法官,他們主張,《民法》不允許同性婚姻已違反《憲法》的平等原則,明確表達挺同立場。

這份法庭之友意見書是一、二審法官、一審檢察官等共17名司法官聯名提出,包括高等法院法官錢建榮、謝靜慧,7名地院法官包括田玉芬、時瑋辰、毛松廷、官怡臻、孫健智、陳布衣、張景翔,和8名地檢署檢察官陳俐吟、鄭子薇、吳忻穎、施家榮、王晴怡、王文咨、葉詠嫻、陳映妏等人。

司法院官員指出,法庭之友不是訴訟當事人,是為了表達贊成或反對某項法律解釋時,主動提出相關資訊與法律解釋的法律文書給法庭,來影響法庭決定的人。提出這種法律文書的人,就被稱為法庭之友。此外,一般法庭並無法庭之友制度,只有憲法法庭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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