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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師騙整骨卻指侵 判賠100萬

淫師騙整骨卻指侵,新北地院判賠100萬。圖為新北地院。(記者王定傳攝)

淫師騙整骨卻指侵,新北地院判賠100萬。圖為新北地院。(記者王定傳攝)

2017/03/29 17:27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楊姓補習班老師,去年6月間以整骨為名義,將15歲國中少女小美(化名),帶入視聽教室內親吻嘴巴與胸部,還以手指性侵得逞;被害者提告求償,新北地院判楊賠償被害者及其父母100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小美從國小6年級開始,就在該處補習,十分信賴57歲的楊男,102年間,更寄宿在補習班樓上,由於楊男對小美十分嚴厲且會體罰,小美平時對老師多所畏懼,不敢違背他的要求。

103年6月8日下午5時許,楊男誆稱小美「內分泌失調、賀爾蒙有問題」以幫整骨為名義,把她拐進視聽教室,要她脫去內衣、褲,小美因顧慮對方是老師,擔心若拒絕恐遭懲罰,慘遭手指性侵,事後她向好友訴苦,國中輔導老師輾轉得知後報警處理。

警詢時,楊男曾坦承:「我確實用手去檢查她的下體」等語,法院審理時,他雖坦承有「整骨」事實,卻否認性侵;一審法院不採信,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判楊1年4個月徒刑,上訴高院及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被害者提400萬元求償,楊男仍否認犯行。法官認為,楊男所為已侵害小美貞操權,也侵害其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保護的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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