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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到「不尋常撞擊聲」 妻卻告不成通姦

2017/03/29 17:34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劉姓婦人懷疑陳姓丈夫外遇鄭姓女子,查看行車紀錄器,果然發現老公曾與鄭女出遊,2人不但在車上談請說愛,還錄到鄭女的呻吟聲及「不尋常的撞擊聲」;劉婦憤而控告老公與鄭女通姦;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無法證明車內的男女就是陳男、鄭女,且錄音檔也無法證明該男女有性器交合,將2人處分不起訴。

劉婦指控,41歲鄭女早知她與丈夫結婚,卻還勾引老公,近來因老公舉止怪異,常常開車出門,她因而起疑,趁老公不在時查看行車紀錄器,發現去年6月16日的影音檔案中,竟錄下老公與鄭女「車震」的呻吟聲與撞擊聲,以及2人上汽車旅館嘿咻的「鐵證」,憤而提告。

檢察事務官勘驗影音檔案,發現有3段音訊;第1段有男女在車內交談聲、女子呻吟並夾雜「似有不尋常撞擊聲音」,第2段為車上男女與汽車旅館櫃台人員對話內容,第3段除了男女對話內容外,其餘音訊因雜訊影響無法判讀。

檢事官傳喚陳男、鄭女出庭,2人均矢口否認犯行,聲稱行車紀錄器所錄到的並非2人聲音;陳男辯稱,當天他將車借給朋友,不料卻因此被誤認。

檢方調查後,認為3段影音檔案僅能認定車上男女確有曖昧情事,但尚不足以證明該男女已有翻雲覆雨之實;此外,單就聲音亦無法證明車上男女就是陳男、鄭女,因此難以據此以及劉婦指述就認定2人通姦,將2人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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