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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機關洩13萬筆個資 若被求償達6800萬

消基會踢爆,公務機關恐有帶頭洩漏民眾個資問題,統計受害比數多達13萬筆,倘遭求償,至少達6800萬元之多。(記者林彥彤攝)

消基會踢爆,公務機關恐有帶頭洩漏民眾個資問題,統計受害比數多達13萬筆,倘遭求償,至少達6800萬元之多。(記者林彥彤攝)

2017/03/30 11:51

〔記者林彥彤/台北報導〕民眾辦護照、身分證等業務時,大多不疑有他地提供「個資」給公務機關,不過消基會今天踢爆,這些公務機關恐有帶頭洩漏民眾個資問題,統計受害筆數逾13萬筆,以每筆最低500元計算,倘遭求償至少達6800萬元之多。消基會呼籲,民眾如有發現疑似個資外洩,應主動請公務機關查明,並呼籲法務部應修法改善個資外洩問題。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指出,民眾向公務機關申請相關業務時,依法須提供個人資料才能申辦業務,但統計2016、2017年資料時發現,包含中華郵政「郵政商城」曾發生個資遭竊,造成消費者個資外洩1萬7000多筆、勞動部「台灣就業通」網站因被駭而外洩3.4萬筆個資、北市資訊局「薪資發放管理系統」也外洩高達7萬筆、外交部「出國登錄」系統被駭,再洩出1萬5000多筆民眾個資等。

游開雄說,一般民間機關若有個資外洩還有「行政法」可監督約束,但公務機關的個資外洩卻無法可管,上述公務機關事發後也僅以「加強網路管理」給民眾交代,因民眾沒有主動追查,而依「個資法」受害人可向法院申請賠償金額最低500元、核計超過13萬筆共6800萬元賠償,等於無人求償。

游開雄建議,民眾若認為自己的個資恐外洩,可以主動向公務機關發函要求確認,若確認個資遭外洩屬實時,可依法要求賠償最低500元,或是諮詢消基會等。消基會也呼籲,行政機關應研議修正「個資法」,法務部應將資安問題納入「民生犯罪計畫」中執行,以改善個資外洩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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