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慣竊性侵八月孕婦一審竟免訴 高院今改重判

沈姓慣竊性侵懷孕八月孕婦和猥褻小姊妹花,一審竟均判免訴,高院今將性侵孕婦部份改為重判八年,猥褻小姊妹花部份仍判免訴。(記者楊國文攝)

沈姓慣竊性侵懷孕八月孕婦和猥褻小姊妹花,一審竟均判免訴,高院今將性侵孕婦部份改為重判八年,猥褻小姊妹花部份仍判免訴。(記者楊國文攝)

2017/03/30 12:23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靠歹徒精液DNA,警查獲19年前的懸案!70歲慣竊沈朝榮被控85年7月、12月間深夜破壞後陽台鐵窗的手法,在台北市先性侵1名懷有8個月身孕的女屋主並強制猥褻僅11歲、5歲的小姊妹花,北市警方靠刑事局比對出沈的精液DNA,去年將沈逮獲,一審卻以超過追訴期判沈全部免訴。高等法院比較新舊法規定,認定沈涉性侵孕婦仍未超過20年追訴權時效,今改判沈8年徒刑,至於沈涉強制猥褻小姊妹花部份,因適用舊法,已超過10年追訴期,仍判免訴。可上訴。

沈嫌性侵等惡行雖然獲改判8年重刑,但對被害人來說,傷害已一輩子揮之不去,法院也認定沈是行竊後,利用被害的少婦擔心自己和腹中胎兒遭受危險而不能抗拒,將她性侵得逞。

被性侵的少婦年僅30歲,是未婚懷孕,此案已造成她身心受創,影響家庭生活,她出庭泣訴「後來我沒有跟未婚夫結婚,跟這件事(指遭性侵)有關。我當時心理是認為很氣未婚夫沒有在身邊,才導致這件事發生」、「案發後,我有一陣子時常做惡夢,半夜都會驚醒」、「我因為這件事沒辦法結婚,小孩是我一個人養大,工作也是很不順利,一直有陰影,希望法院重判他」。

判決指出,85年7月27日清晨4時許,現年70歲的沈朝榮破壞後陽台鐵窗侵入北市民生東路五段某公寓大樓2樓,見懷孕8個月的30歲女屋主獨自在家,竟予以性侵,還搜刮港幣8000元與美金、外幣。

同年12月19日清晨4點半,沈男仍以破壞後陽台鐵窗手法,侵入北市南京東路五段某公寓大樓2樓,先搜刮2300多元,發現屋主夫妻正在熟睡,進入另個房間強制猥褻就讀國小五年級、幼稚園的11歲、5歲姊妹花。當年警方發現2案歹徒遺留的精液DNA相同,但指紋比對無所獲。

去年1月底,刑事局針對重大刑案重新比對鑑定,比對出性侵嫌犯跟89年因竊盜案落網的沈男相符,將他逮獲。據指出,被強制猥褻的被害姊妹花生活正常,姊姊已移民澳洲,妹妹是空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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